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淮北市职教办,省属中专学校: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编制和发布2018年度中等职业学校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8〕15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皖教职成〔2016〕3号)等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8年度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和发布范围
各中等职业学校;省级、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淮北市职教办;省直管县教育行政部门。
二、内容要求
(一)关于学校编制发布的质量报告。要紧扣人才培养工作,全面展示人才培养状况、教育教学、学生德育、学校党建等情况,总结提炼教育教学改革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参考提纲见附件1)。
(二)关于教育行政部门编制发布的本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要反映本地区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取得的成就、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参考提纲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省直管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指导辖区内各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年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并加强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审核和监督。要及时完成本区域中等职业教育质量2018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发布。2018年度质量报告可采取新闻发布会、网络公开等方式及时向全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各市、省直管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本地教育官网上设置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专栏,并于2019年1月20日前公布本辖区内各中等职业学校(含省属中专学校)2018年度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同时公布市级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各中等职业学校应在学校网页上设置专栏,及时公布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的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三)请各市教育局于2019年1月31日前,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
1.《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核心数据采集表(教育行政部门填报)》(见附件3);
2.《2018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发布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
3.辖区内各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各校年度报告文件名称请以“学校名称+2018质量年度报告”命名);
4.市级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各市年度报告文件名称请以“××市+2018中职质量年度报告”命名)。
2017年度质量报告相关数据应与2017/2018学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保持一致,上年度有关数据应与2016/2017学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保持一致;各市发布质量年度报告的学校与2017/2018学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见附件5)不同的要逐校说明原因。省教育厅将对各市年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
联 系 人:饶庆眉
联系电话:0551-62831846
电子邮箱:zcc@ahedu.gov.cn
3.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核心数据采集表(教育行政部门填报).doc
4.2018年度中等职业学校编制发布年度质量报告情况汇总表.docx
6.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质量年度报告核心数据采集表(学校填报).doc
安徽省教育厅
2018年11月12日